刘志民律师:法治精神的代言人和践行者

来源:搜狐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2-07    

法治精神的代言人和践行者

——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刘志民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从“人治” 到“法制”,再从“法制”到“法治”曲折而漫长的历程,很多专家也指出,即使当前,我们离真正的法治社会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1979 年,大规模立法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法制建设开端最明显的标志之一;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些时间所发生的重要事件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节点并被载入历史。

那么何为法治?真正的法治社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呢?笔者以为,所谓“法治”应是与“人治”相对而言的,人治社会权大于法,法治社会法大于一切。多少年来,我们在历史的车轮中应该已经经历和看到“人治”大于“法治”的后果,“权利”高于“法律”的可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是先行者,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笔者以为,当前全面法治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最强,我们今天采访的主人公刘志民律师说:“法治中国是我的梦。”

在法律专家研讨会上发言

无惧、无私、正义、平等。“有人说法律危机,他不信,他的信念是,信仰法律是他的唯一选择,只有努力精通法律,灵活运用法律,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觉得他的律师生涯是随着中国法制的发展而成长的。他用自己的学识、辛苦、拼搏、执着、帮助许多当事人实现了希望,同时也为许多当事人重新找回了对法律的信任。

认真思考,静观默察,也许是刘志民律师的一种习惯

走近刘志民律师

刘志民,中共党员、律师、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公司治理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市律协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区律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第三届、第四届律师代表。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成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保护中心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节目评论员。其代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曾被载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9年入选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2017一2021年连续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与毛伟律师创办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奖学金"项目,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贡献一份力量。刘志民被中国诗歌春晚组委会评为2022年度“全国十佳诗人”,2023年中国诗歌春晚舞台上,刘志民创作的散文诗《雪花》由中国著名青年朗诵艺术家隋源老师精彩演绎。

社会职务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北京师范大学MBA校外导师;国际关系学院实践导师;北京物资学院校外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研究员;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北京)中心主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法律专家;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画强元课题”法律顾问;中国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法律顾问中心主任;中国经济出版社法律顾问;中国石化出版社法律顾问;京蒙科创产业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赤峰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法律顾问;内蒙古翁牛特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法律顾问;乌海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北京赤峰企业商会副会长兼法律顾问;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兼法律顾问;国际易学联合会文化传承专业委会法律顾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家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执行主任;北京邮电大学校外合作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面试考核考官;赤峰市人民政府招商大使等。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工商联主办的企业合规改革与实践恳谈会上演讲

“精益求益,至善至美”

律师职业,因工作繁重,需要经常加班,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有时还要面对不同诉求的当事人,还会遭遇不公待遇,经常会让人感到疲惫、困惑甚至痛苦。但刘志民律师认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尺,公平正义需要你我共同守护。“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在这一信念的支撑下,刘志民律师一直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态度,坚持做好每一件事,在每次克服重重困难,在盘根错节、千头万绪的案件中找到最佳法律解决方案时,他看到了当事人得到帮助后的感恩,收获了超越自我的快乐,以及助人解忧后自我价值的实现,刘志民律师顿时将一切“负能量”抛诸脑后。就这样,在痛并快乐中,刘志民律师又开始了下一步的征程。或许,很多中国律师亦如刘志民,因为热爱,所以敬畏,所以执着,所以在痛并快乐中努力前行!

律师职业的宗旨和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争取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对法律的忠诚让他们严于律己,律师职业的神圣使命让他们精益求精。对他们来说,专注是一种境界,认真是一种习惯。他们对法律心存敬畏,他们对客户尽职尽责。他们是大律师职业修养的典范!”

“精益求益,至善至美”。这几个字恰恰是刘志民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的追求境界和真实写照。

戎马生涯的经历,培养了他坚定忠贞的品格和追求真理的情怀,司法战线的磨砺,积淀了他深厚的法学知识和实践经验。走上律师岗位,他身披律师袍,勇于直面困难和邪恶,一身正气,不畏强权,在维护法律天平永不倾斜和展现人格精神上树起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金字招牌”。

刘志民律师认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有正义感。如果一个律师没有正义感,就等于没有灵魂,就失去了辨别是非的标准,就会被金钱所左右,最终可能铸成大错。

二是有责任感,作为一个律师,不论案子大与小,只要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就要认真地负好责任,精益求精,决不能因为案子而小马虎从事;

三是有同情心。同情心就是对他人的遭遇在感情上发生共鸣,特别是对社会上得不到援助的弱势群体,要拿出爱心与耐心来,全心全力为他们打抱不平,让他们同样享受到司法的公正。有了同情心,才能以强烈的责任感去帮助遭受不公的人。

四是具有高超的法律水平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这是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坚强根基。

社会进步和许多地方的监管缺失,使人们面临的官司呈现越来越复杂的态势。这对承接案件的律师来说,是体力、精神、专业水平、情感等多方面的考验。缜密的思维和技巧的运用,可能使一起案件扭转乾坤,而些许的失察和大意,可能就是另一种结果。关恒宇深谙其中道理,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刘志民律师2019年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顾问

刘志民律师荣誉入选“草原英才赤峰招商大使”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中华文脉传承与发展高峰论坛上演讲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务专家顾问

勠力同心,共同进步

披荆斩棘守公平,日夜兼程护正义。选择律师这一职业,既有行业发展所赋予的无上荣光,更有执业之初的艰辛。

律师这一职业是崇高的,也是令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但要想在律师行业达到一定的高度,却也是非常难的。尤其执业初期的三至五年,收入微薄是常态,能经受住考验并坚持下去,做到十年以上成为资深律师,方能有机会接触大案要案,而即使成为资深大律师,其承办案件的难度和风险也是巨大的。当前社会分工日益完善,各行业发展也日渐细化,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和越趋复杂,因此,单打独斗,仅靠一个人处理所有法律事务的时代已经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法律事务成为综合性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团队的协同作战。其实,很多时候大众眼中的大律师,其背后都有一支非常强大的团队为其提供保障,律师团队既要有掌握不同行业精专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成员,同时还要有方案执行、综合协调、危机公关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过硬的成员,协作配合要求很高,对律师管理和协调能力要求也非常高。

在刘志民律师看来,这种发展趋势是职业律师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标志,更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影视光环下的律师,是律师行业万千案例中精选的个案,是展现律师风采的一个窗口,并非常态,大多数律师都拥有行业发展的平常心,这也是刘志民律师的平常心、坦然心。作为一个普通人,将业务做到极致,就是一段精彩的人生旅程,何乐而不为呢!

梦想光环淡去,淬炼的是内敛锋芒,多年来职业生涯的打磨,让刘志民律师更具有了这样的司法气质,任何法律现象和问题,都能被刘志民律师犀利冷静的解构出核心和内涵。

作为事务所合伙人,刘志民律师经常像企业家一样,强调律师团队的发展,“不能只抓法律,要重点强化创新,打造文化,以提升管理。”刘志民律师道。

在刘志民律师看来,个体要求流动是追求个人价值的体现,个人发展受限。个人与团队价值观冲突,是引发律师事务所动荡的两大主要因素,抓住律师职业“乐挑战、善思考”的特点,引领团队律师价值趋向统一,搭建个人价值上升平台,赋予律师个人价值正能,事务所和律师个体共同成长,就能有效降低律师团队的流失率。

“一个人可能走得很快,但是一群人却会走得更远”。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东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工作中找到了价值感、成就感。个人能力、价值不断获得提升,律所人才更加稳定,律所同仁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勠力同心、共谋发展、共同进步。

刘志民律师与武警中央党校警卫张思德中队党建共建的武警官兵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受聘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特邀评论员

我的舞台在法庭

“生命,如果跟时代崇高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你就会感到它永垂不朽。”刘志民律师认为,既然接受委托,就要全心全意,这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对案件深入研究、解法析理,是刘志民律师的内功;在法庭上从容不迫、应对自如,是刘志民律师的外功;为当事人全心全意、追求正义,是刘志民律师一直坚持的理想和追求。年过花甲,他几乎将所有精力和时间都放在了工作上,奋战在法律第一线,这种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值得每一个法律人学习。

以办案奉献自己,在这条路上他愿一直走下去,吃千般辛苦,受尽万难不回头,这就是他的情,他的梦。他多次把评选优秀律师的荣誉让给了其他年轻律师,没有一个荣誉光环,但他一直热爱着律师事业,他才是一名律师界的真正英雄。一个没有荣誉光环的平凡律师,一个奔波在律师战线的法律人。

刘志民律师说:“当初一心选择了律师行业,就是为了正义、公平而来,至今执业多年,办案多件,一路走来,风雨兼程,不畏困难,更不拘于恐吓,为的就是法律之公平,法律之正义,法律之信仰,因为我奋斗的舞台在法庭。”

所获荣誉

2016年经评选获得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魅力律师奖;

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201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18年评选获得北京市朝阳律协(2015_2018)年度律师“行业贡献奖”;

2019年入选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优秀专业律师;

2021年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诚信优秀律师"。

2021年一2017年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协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2年被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评为"影响中国 2022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2023年散文诗集《心灵感悟》(人民日报出版社)荣获全国十佳诗集(作者)称号;

2024年荣誉入选“北京榜样,最美义工” ;

就重大影响力案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近年部分经典案例

一个律师最美丽的语言应该是他的案例,而每一案例都倾注了他的智慧和心血,每一案例都在述说着不同的故事和经历,夜以继日地调查取证、日夜兼程地长途跋涉,最终获得满意判决和当事人的肯定,正是数以千计案件的累计、辛勤的汗水、不懈的努力以及数十年如一日的耕耘铺就了刘志民律师通往成功的路。

刘志民律师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友好交流

法庭作为一个庄严神圣的审判场所,在人们心中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在初学平的律师生涯中,其在法庭上的陈述几乎很少被主审法官打断,法庭上,他总能将法律严明的一面与温情的一面,共同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影响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1.某省级监委督办的某公司与数位自然人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涉案金额约数亿元人民币,该案同时涉及贰百多个公司股东,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纪监察委向检察机关撤回移送案件,最终全案被告人无罪;

2.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案,系张志超同案共犯王广超的辩护人,该案央视多次接受采访报道,社会影响巨大,该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著名高校做为典型案例,张志超和王广超亲临现场,辩护律师给学生做案件分折报告,影响很大,效果很好。2020年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志超王广超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同时被提及,最终全案被告人张志超与王广超均无罪。

3. "张嘉伟故意伤害案"该案被社会多媒体广泛关注,被媒体称为“张嘉伟5000里广东行凶案”。2016年11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所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张嘉伟故意伤害案",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3加强侦查监督典型案例中该案例系典型案例之一,最终张嘉伟无罪。

4. 2019年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一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系涉众型比较复杂且有社会影响性案件,律师在寒冬时节多次顶风冒雪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人民检察院做出对付某不起诉决定,无罪。

5. 2021年薛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侦查时查获现金1300万元人民币,北上广等大城市房产证多枚,数十块金条及贵金属手饰品若干,律师根据案件证据及实际情况,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薛某某无罪。

6. 代理的袁某某等人虚开用于骗取抵扣税发票罪案,涉税款6000余万元,经法院多次开庭,2023年5月某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某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此案无罪。

7. 2021代理北京张某被检察院指控犯抢劫罪一案,涉案抢劫金额50万人民币,经律师会见,阅卷,收集整理无罪及罪轻证据,多次向检察院及主办检察官反映犯罪构成及罪名定性问题,最终检察机关改变以抢劫罪指控,而是以犯寻衅滋事罪指控,最终张某某获刑2年4个月。

8. 2020年代理高某等17人被某市检察院指控犯敲诈勒索罪一案,高某系主犯。该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又上诉,律师对全案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务实有效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当庭提出量刑意见为11年,最终人民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

9. 代理"辽宁袁诚家谢艳敏"申请37亿国家赔偿案,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高,该案被CCTV法治在线节目专题播报,2017年被中律评杯评为十大国家赔偿优秀案例。

10. 代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抗诉案,被中央电视台选为充分发挥检察院抗诉职能的典型案例并由CCTV法治在线编辑成专题节目,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再审判决纠正了原生效判决错误。

11. 代理的周胜喜案件,被央视评为“2016年标志性事件”即CCTV法治在线报道的执行案,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由此开始了人民法院将基层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先河,该案被中律杯评为2017年十大执行优秀案例。

12. 参与代理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有黑龙江某电业局李氏兄弟涉黑案同案共犯、河南涉黑恶势力秦岭金矿马某案同案共犯、鄂尔多斯涉黑恶势力犯罪共犯、云南涉恶案共犯,贵州涉黑恶案共犯、内蒙古涉黑恶案共犯、辽宁涉黑恶案共犯、山东涉黑恶案共犯、河北涉黑恶案共犯等辩护、申诉等。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亦或是行政案件,他所代理的案件都非常尽心尽力。因刘志民律师在案件中,已穷尽所有方法、利用所有知识、经验为当事人辩护或代理,一审中已将法律、法理、事实、法律关系讲得清楚、透彻、明了,并推动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他说:“总书记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法律人,我在这里要加上‘法律’二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2020年1月13日山东临沂张志超服刑15年后被改判无罪释放时的合影留念

刘志民律师在意大利罗马二大法学院参加国际仲裁高级研修班

主要著作

2021年《仲裁大咖谈商事仲裁规则适用》由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20年《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9《说上就上》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8年《说成就成》由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主编);

2018年《网络安全合规指引》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8《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执行主编);

2018年《说过就过》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赢就赢》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说过就过》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主编);

2017年《掘金之旅》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保卫资本》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副主编);

2016年文学专著《心灵漫步》由中国九州出版社出版,该书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集”(主编);

2023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心灵感悟》被媒体誉为中国律师界首部心灵哲学散文诗集”

初心不改,接续前行

如今的刘志民律师更加明晰,自己对法律行业的感情一直不会改变,且会更加恒久绵长。历经各种风雨,接触过各类案件的他,经常告诉身边遭遇挫折的朋友,任何行业都有看不见的焦虑和艰辛。“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律师职业亦是如此,需要克服困难、磨砺意志,需要付出辛劳、提升能力。或许,这就是人生的成长和奋斗,“换职业”只能解一时的焦虑,而改变不了人生的格局。

谈到职业生涯中遇有亲朋好友委托案件的情况,刘志民律师的态度很明确,律师接受委托就要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朋友和亲戚更是如此。在他看来,律师是一个行业,解决的都是社会的疑难杂症,任何职业行为都有客观的价值和标准,无论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咨询还是一套完整的法律解决方案,都代表着律师有形无形的付出,代表着数年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代表律师的智慧和担当,不能因为是朋友和亲戚的委托而无底线的操作,否则影响的是个人或行业的长久发展。关于收费问题,刘志民律师笑着补充道:“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朋友和亲戚予以照顾,但对案件仍会全力以赴。”平实的语言中尽显律者风范和拳拳赤子心。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演讲

刘志民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刘志民律师参加公安部网络安全工作经验研讨会

刘志民律师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干警培训班授课

坚守法治,牢记使命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在社会引发各种舆论,其中有一个说法:“《民法典》的颁布,让资深人士必须从头学习,浪费了多年积累。”针对这样的说法,刘志民律师表达了明确的反对意见。“动荡社会无法典,《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乃至世界之大事,说明国家社会在稳定发展,法治在持续进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着眼于未来的幸事、好事,加快学习是关键,而且不再适用的《民法通则》,仅仅是部分条款的修改和完善,其法理和准绳未变,对《民法通则》越熟,法理基础就越扎实,新条款也就更容易上手,这对资深法律人不是灾难,而是福祉。”

梦想并不能诠释刘志民律师的全部追求。多年来,刘志民律师经办案件无以计数,他听到、看到并经历的危急情形亦是不胜枚举,有的案件本身就带有危险性,有的案件当事人不理解或有非法要求,还有的案件处于诉讼对立面的当事人会调动各种手段设置障碍。此外,代理一个案件涉及到的取证、谈判和会面等多个环节,有着不同处理场景,有的在约定地点,有的在纠纷现场,几乎每一处场景都会或多或少伴随风险,最典型的危险场景是,律师刚刚走出法院,就遭到相关人员的围追堵截,这在行业中已不鲜例,而这些在刘志民律师看来,似乎早已成为“家常便饭”。面对这些危险,刘志民律师显得格外淡然和冷静。“法律工作没有不危险的角落,关键是遇到危机时如何化解,事前做好针对性预案,将应急措施作为职业能力,开展常态化培训。比如团队办案,选择安全地点,及时要求司法或公安机关介入等,多总结、多培训,作为个人要积极面对案内、案外因素的压力,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相信我们的法治社会能保护好守法的公民”刘志民律师语重心长地道。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项目签约仪式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授课

参加刑事案件审理法庭辩护席上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节目演播室

著名朗诵艺术家殷之光老师诵读刘志民律师的散文诗《我的平凡母亲》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诗歌春晚上获奖

刘志民律师为新执业的青年律师举办授律师袍仪式

自执业以来,刘志民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赢得了很多荣誉,如入选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优秀专业律师,受聘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行政财务部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基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导师,国家关系学院研究生院实践导师,国家司法创新研究中心实务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实务导师,入选国家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等。这些荣誉本是实至名归,但刘志民却丝毫不受其影响,面对殊荣,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看来,荣誉只是对自己过去的一点肯定,没有什么可以骄傲的,恰恰是开始努力的起点。

刘志民律师在柬埔寨参加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柬埔寨国家商业仲裁中心成立会议

近年来中国兴起的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全国推行企业合规不起诉,这个风向标他在几年前就发现了,于是在他的积极推动下合作编写了《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一书,该书由中国经济出版社于2020年4月出版上发行,并荣获"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09包"成果奖。他受邀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体系讲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刑事风险防范围与识别》课程;受邀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讲授公开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体系建设》(上、下)、《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管理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上、下)等。同时他积极投身普法公益活动中,为公检法司及仲裁委进行普法专题培训授课,被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聘为普法为民专栏法律顾问,在期刊上向读者解答法律问题,除了受央视和央广台采访社会关注的一些大要案发表意见外,还积极参与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和北京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与九省市电视台联播的法制节目《法治中国60分》作为特邀评论员,尽职尽责为普法事业贡献着一份力量。

砥砺奋进勇担当,刘志民律师公益行

刘志民律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授课

律师应当有颗善心,这样才能真正的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刘志民律师与自身专业结合起来,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开展大量公益实践活动,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爱心送考、义务法律咨询解答等,让公益随行,把意衡和法律扎根于民众之心。

刘志民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用努力务实践行着一名党员律师的承诺 ,努力做着一些被认为平凡的小事 ,用实际行动做社会主义法制的维护者。

刘志民律师参加全国工商联立法协商联系点工作会议

刘志民律师自2019年开始在北京电视台法制中国六十分节目公益咨询、评论,尤其在三年的疫情期间克服困难,坚持录制节目为公益普法,默默的坚守,录制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五十多期评论、案例130多个。同时自2022年至今在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普法专栏担任公益专家顾问,累计以撰写法律咨询文章70多篇,为广大读者解答法律问题。

在三年疫情期间,他积极捐款捐物,在2020年首先向武汉地区捐款人民币50,000元,后又多次捐款,并多次以党员身份做义工,深入社区进行核酸检测,为社区防疫做出贡献。2022年深入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学艺厂村担任法治村长一职,向村委会班子和广大村民开展公益普法讲座 ,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优秀党员。

刘志民律师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参加某某非法采矿共同犯罪案件的法庭辩护与律师同行合影留念

2022年参与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伟志宪尊” 奖学金,奖励学生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公益之举,令人感动。自2015年至今连续九年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公益讲授创新创业法律风险防范,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为依法治国贡献的一份力量,热心公益责任担当,他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一定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乌海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刘志民律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录制授课视频

刘志民律师受聘担任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红色传承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

刘志民律师在北京师范大学授课

刘志民律师在国际关系学院授课

刘志民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环资能专委会议

刘志民律师在2023年河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上发言

刘志民律师受聘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

后记

采访即将结束时,笔者了解到,“律师通过各种案件的磨砺,丰富了自己的社会阅历和能力,就应该多回馈社会。对行业内外分享经验,提携新人,对外参与社会公益,辅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帮助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维护合法权益,这是一个新时代中国律师的责任和使命。”

笔者以为,岁月改变了我们的容颜,但刘志民的律师梦想从未老去,他为自己热爱的律师事业既骄傲又自豪,因为他内心有根从不迷失的“定海神针”。

我们衷心祝愿,刘志民律师和他的同仁,在梦想的追逐中实现他们终极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帮助更多的普通百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因为,坚守法治就是坚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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